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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5月16日訊 廈門市海滄區(qū)人民檢察院聚焦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緊盯食品藥品安全等重點領(lǐng)域,近日,該院公開辦結(jié)一起涉及保健食品公益訴訟案件。 2022年4月至6月,某平臺網(wǎng)店店主謝某某明知其進購的“蟻力神”“蟲草強腎王”等保健食品中含有西地那非,仍在其網(wǎng)店銷售,銷售額共計4.5萬余元,支付給上家貨款3萬余元,非法獲利1.5萬余元。 據(jù)承辦檢察官介紹,西地那非為處方藥,是國家明令禁止在食品和保健品中添加的物質(zhì)。食用西地那非可能會引起不良反應(yīng),包括血管擴張、心跳加速、頭暈、視覺異常等現(xiàn)象,對使用者的健康和生命造成嚴重威脅。 因謝某某的行為破壞了安全放心的消費環(huán)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海滄區(qū)檢察院于2023年12月向法院提起刑事公訴,隨后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形成追責合力。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謝某某繳納公益損害賠償金15282元,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徐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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