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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莆田市秀嶼區(qū)檢察院公訴一起嚴重超員載客型危險駕駛案件。近日,秀嶼法院經(jīng)開庭審理后,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林某某拘役3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林某某表示認罪服判。 今年3月初,林某某駕駛一輛小型普通客車從事非法營運活動,核載7人,實際載客17人,在秀嶼區(qū)東莊鎮(zhèn)的某條道路行駛時被民警當場查獲。經(jīng)查,從今年2月至3月期間,被告人林某某共有14次嚴重超員載客行為。 檢察機關經(jīng)審查認定,林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在道路上駕駛非營運車輛,從事旅客運輸,多次嚴重超過額定乘客載客,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決定提起公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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