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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經(jīng)龍巖市永定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李某豐因犯詐騙罪被永定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2025年6月5日,李某豐到永定區(qū)鳳城街道某大藥房購藥時,與員工廖某某閑聊,謊稱有裝修需求,詢問是否認識裝修師傅。因廖某某的丈夫闕某某系裝修師傅,廖某某遂將丈夫微信推送給李某豐。 隨后,李某豐偽裝成公司項目高管,向闕某某虛構(gòu)永定城區(qū)一處300平方米辦公室裝修項目,稱可將工程承包給闕某某,但要求其提前支付返點。 闕某某信以為真,未核實項目真實性,便于2025年6月7日晚向李某豐賬戶支付1.18萬元作為工程返點費用及押金,雙方約定次日簽訂裝修承包合同。 收款后,李某豐立即將闕某某微信拉黑,并潛逃至外地,所騙款項用于個人日常開銷。2025年6月8日,闕某某報案,李某豐之后落入法網(wǎng)。 永定區(qū)檢察院審查后認為,李某豐虛構(gòu)裝修工程噱頭,詐騙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涉嫌詐騙罪。法院經(jīng)審理,作出上述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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