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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鼓樓法院助力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調處—— 跑出化訟止爭“加速度” “車子僅蹭掉一點漆,張口就要800元停運損失,這不合理!”在福州市鼓樓區(qū)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調處中心(以下簡稱道交糾紛調處中心),網(wǎng)約車司機陳某與私家車主徐某爭執(zhí)不下。然而,讓雙方都沒想到的是,這場糾紛從定責、調解到賠償款到賬,竟在同一天全部完成。 這是福州市鼓樓區(qū)人民法院聯(lián)合鼓樓交警大隊案件調查中隊,于2025年12月創(chuàng)新成立的道交糾紛調處中心帶來的改變。鼓樓法院通過“法官駐點指導+類案裁判指引+司法確認保障”模式全流程介入中心工作,為道路交通糾紛化解注入司法動能。 小額糾紛“當日清” 2025年12月18日,面對網(wǎng)約車司機陳某與私家車主徐某的爭執(zhí),駐道交糾紛調處中心調解員迅速采取“冷卻隔離法”分頭溝通,摸清癥結。 “我不是不講理,但這錢賠得心里沒譜。”了解徐某的顧慮后,鼓樓法院值班法官介入指導,幫助陳某調取了過去三個月平均日流水作為索賠依據(jù)。 “合理的間接損失受法律保護,但主張方需承擔舉證責任。這份數(shù)據(jù)可以作為法院認定損失的重要參考?!痹谡{解員“背靠背”溝通和法官的法律梳理與專業(yè)指導下,雙方當事人最終以600元達成和解,并當場完成支付。 這不僅是一場高效的調解,更展現(xiàn)了鼓樓法院推動“專業(yè)調解先行、司法指導托底”機制在化解小額糾紛上的驚人速度——當天定責、當天調解、當天到賬。 類案參照“標準明” “孩子受了驚嚇,學業(yè)耽誤了,必須賠償!”“全責我認,但我收入不高,實在負擔不起高額費用。”1月7日,外賣員王某騎電動車與高中生侯某發(fā)生碰撞后,侯某家長情緒激動,而王某面對侯某家長的情緒與索賠深感無力。面對僵局,鼓樓法院調解員沒有直接談論金額,而是從“情”字入手,先是認真傾聽并記錄了家長訴求,隨后與王某溝通,核算其可承受的范圍。 發(fā)現(xiàn)雙方預期差距較大后,道交糾紛調處中心啟動了“類案參照”機制。鼓樓法院法官助理提供了近幾年類似學生受傷案例的調解與判決賠償數(shù)額區(qū)間,看到這些實實在在的案例,侯某家長的情緒平復了許多,王某也看到了解決的希望。調解員抓住時機提出折中方案,建議王某以分期方式支付1500元,侯某家長也表示認同。一場可能進入訴訟的糾紛就此消弭。 重大糾紛“專班解” 2月2日,一場交通事故導致一名老人重傷,讓家屬對未來無盡的治療費用充滿焦慮,堅持要求肇事方一次性高額賠償。肇事方與保險公司則因費用不確定而難以承諾,調解陷入僵局。 在法院主導下,道交糾紛調處中心迅速組建了由法官、交警、資深調解員和涉事保險公司上級機構代表組成的聯(lián)動專班,首先讓各方充分表達了觀點和困境。法官負責厘清已發(fā)生的醫(y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項目,并固定無爭議部分;交警從專業(yè)角度分析事故,安撫家屬情緒;調解員則在雙方之間反復溝通,尋找共識。針對棘手的“后續(xù)治療費”問題,法官建議:在總賠償數(shù)額內,將后續(xù)治療費單獨列出,約定憑將來實際發(fā)生的、必要的醫(yī)療費用票據(jù)進行支付,并設定一個合理的賠償總額上限。這一方案既在法律框架內保障了受害者的長期權益,又考慮了賠償方的實際支付能力與風險邊界。 經(jīng)過專班數(shù)輪耐心細致地釋法說理與協(xié)調,雙方最終接受了這一方案,簽訂調解協(xié)議,并由法院當場完成司法確認。鼓樓法院通過“多元聯(lián)動+司法確認”機制,為這樣的重大復雜糾紛提供了“一次性化解、全鏈條保障”的解決方案,避免了后續(xù)訟累。 三個案例,是鼓樓法院以司法職能向前延伸、深度參與社會治理的生動注腳?;A如化雨,無訟即安瀾。該院通過非訴機制前端發(fā)力,讓群眾維權成本顯著降低、訴訟增量從源頭減少、治理效能實現(xiàn)躍升,為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助力建設更高水平平安福建貢獻了法治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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