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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安溪縣檢察院檢察官聯(lián)合城廂鎮(zhèn)城南社區(qū)工作人員走進縣第七幼兒園開展“守護頭頂安全”普法宣傳活動,為全體幼兒家長帶來一堂別開生面的防止高空拋物法治宣講課。 宣講現(xiàn)場,檢察官從什么是高空拋物、法律怎么認定、需要承擔什么責任、該怎么預防四方面進行講解,并結合真實案例,從刑事、民事兩個角度以案釋法,讓家長清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實施后高空拋物獨立成罪,情節(jié)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針對幼兒家長普遍存在的“孩子小、不懂事”的認知誤區(qū),檢察官特別強調,根據民法典,對孩子造成他人損害的案件,監(jiān)護人應承擔全部民事賠償責任。 此外,檢察官還通過列舉近年來全國已發(fā)生多起幼兒高空拋物致人傷亡案件需要賠償?shù)臄?shù)額,從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一組組數(shù)字讓在場家長深受震動。一名家長在聽完宣講后表示,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陽臺上的花盆和玩具全部收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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